GDC泰国法律知识分享
(企业篇)
泰国以租代售方式购买别墅的风险
泰国的房产中介介绍购买泰国别墅时,往往会介绍一种通过以租代售并办理借款抵押的方式来进行购买。
这种方式具体操作如下:投资者首先需要与别墅的所有权人签订一份别墅买卖协议,明确双方的真实意图是进行别墅买卖。然而,由于外国人无法直接办理别墅的产权转让登记手续,他们随后还需签订一份别墅租赁协议,以租赁的形式在泰国相关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这种操作实质上是利用了所谓的“阴阳合同”。接着,在投资者支付款项时,他们还需与别墅所有权人签订借款协议,并将别墅作为这笔“借款”的抵押担保进行登记。
尽管有些投资者确实采用了这种方式购买泰国别墅,但这种方式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由于备案登记的法律关系显示为租赁关系,投资者从表面上看无法获得别墅的所有权。尽管通过借款抵押担保可以避免别墅所有权人擅自出售的风险,但如果别墅所有权人未来出现债务问题(如涉及第三方纠纷或破产等),可能会导致第三方与投资者之间的权益争夺,或者别墅被司法机关强制处理。
此外,泰国别墅通常拥有永久产权并可继承,但采用这种以租代售方式,租赁期最多只能延长两次,即最长只能租赁90年。在发生继承情况时,外国投资者的继承人很难要求出租方履行相关继承义务,且这一权利在泰国并不受法律保护。
最重要的是,由于这种方式涉及“阴阳合同”,即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其合同效力在泰国司法机关眼中很难被认定。这可能导致民事纠纷、行政处罚等风险,整体法律风险难以预测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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