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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篇)
如何申请泰国食品FDA认证(二):生产销售食品
一、关键定义
(一)食品生产商
“食品生产商”必须根据《食品法》B.E.2522(1979)第14条获得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许可,该条款规定“除非获得当局的许可,否则任何人不得生产供销售的食品。”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应当按照部长条例规定的规则、程序或条件办理。”
(二)食品生产者
“食品生产者”必须是在泰国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自然人或具有商业登记证的法人。生产销售的食品必须在FDA允许的范围内。
(三)食品生产场所
“食品生产场所”必须按照GMP(良好生产规范)的标准或根据公共卫生部的通知(第420号)(the Notific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Health),B.E.2563(2020)进行准备,该通知提供了生产所需的基本标准或要求,特别是防止和消除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伤害或不安全状况的风险。每一个生产待售食品的场所都必须符合GMP标准。对于某些新鲜蔬菜或水果的生产场所,还必须遵守《公共卫生部通知》(the Notific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Health)(第386号)B.E.2560(2017)(对于某些新鲜蔬菜或水果)。
房屋类型 | 设备、器具和机器的马力 | 工人数量 | 申请表 | 登记证明 | 许可费 |
食品生产场所被认定为工厂 | 等于或超过50马力的 | 50人以上 | 食品生产厂申请表(表格Orr.1) | 食品生产许可证(表格Orr.2) | 根据部级条例第5号 |
食品生产场所不被认定为工厂 | 小于50马力 | 少于50人 | 不被认定为工厂的食品生产处所数目申请表(表格Sorbor.1) | 不被认定为工厂的食品生产场所数量证明(表格Sorbor.1/1) | 免收许可费 |
二、食品生产场所许可申请
食品生产者在提交申请前,必须持有商业登记证,并准备好食品生产场所,以确保符合GMP指南的标准。对于被认定为工厂的食品生产场所和不被认定为工厂的食品生产场所,申请食品生产场所许可证的程序如下:
- 在数字政府发展机构网站(https://accounts.egov.go.th/)申请OPENID帐户,并提交文件,注册使用食品系统的帐户,连同公共手册中指定的文件,如果在曼谷的食品生产场所,需要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号楼4楼的一站式服务中心(OSSC),如果食品生产场所在另一个府,需要与府所在公共卫生局联系;
- 通过电子提交系统申请对食品生产场所和储存场所进行检查,根据情况获得FDA或府公共卫生办公室(PPHO)的审核报告,或联系在FDA注册的检验认证机构,获得该机构的审核报告;
- 通过电子提交系统提交食品生产场所许可证申请,并提交公共手册中规定的证据;
- 从系统中支付申请费并跟踪申请状态。如果FDA官员要求进一步的解释或信息,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FDA官员提供解释和信息;
- 生产许可证一经批准(仅适用于食品生产场所为工厂),如果食品生产场所为工厂的,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表格2);如果食品生产场所不属于工厂的,领取非工厂食品生产场所数量证明(表格SorBor.1/1)。
三、良好生产规范(GMP)
(一)GMP适用范围
GMP规则为食品生产提供必要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以确保食品安全。这些规则侧重于预防和消除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伤害或不安全状况的风险,属于法律强制执行规则,要求生产者必须遵守。适用范围涵盖每一个生产出售食品的食品生产场所,除了以下情况外:
- 任何专用于烹饪或准备食物的私人建筑物、地方或地区,供消费者在用餐区立即消费或外卖,但生产特别管制的食品、有质量或标准要求的食品或有标签要求的食品,或使用总功率至少5马力或同等功率的机器,或雇用至少7名工人的情况除外;
- 设于公共区域或道路的售卖食物或售卖食物的场所,例如食物小贩、小贩、档位;
- 生产食用盐的场所应符合第1号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和公共卫生部关于食用盐的通知的部长条例;
- 新鲜蔬菜和水果分类和包装经公共卫生部第386号关于新鲜蔬菜、水果的生产工艺、加工设备或工具和储存方法及标签的通知(2017)规范的的场所。
(二)GMP一般要求
GMP的一般要求具体包括五个部分,即:
- 地点、生产大楼、清洁和维护;
- 设备、机器、工具、生产工具及其清洁和保养;
- 生产过程的控制;
- 卫生;
- 人员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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