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L 办理说明
FBL被称为外商经营执照,英文全称Foreign Business License。此类公司一般为全外资经营以及承接在泰国大型政府项目等,泰国法律对外籍公司/投资者申请FBL会有限制规定,是由商务部颁发的允许其在泰国从事特定限制类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前注意事项:
以下业务注册资金大于一亿泰铢则无需申请FBL即可经营:
a、零售类
b、批发类+进出口
c、零售类+批发类+进出口
d、企业注册资本达到数额:可以从事公共基本设施建设、运用新型机械设备、特种技术和专业管理等的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等。
二、注册公司实体和准备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总的来说,按照普通注册公司的流程注册公司,之后将详细项目计划书(说明如下)收集完整向商务部递交申请FBL,申请过程复杂而漫长,可能要4个月才能获得审核结果,有不通过的可能性,建议在申请此类执照前咨询我所专业的人士,详尽调查行业注册的可行性分析,以完善申请方案。
注册公司的条件如下:
有限公司包括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ies )和大众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ies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多中国企业选择的公司注册类型。注册这类型的公司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 至少2名发起人;
2) 如符合条件,外国人可以拥有100%股权;
3) 以公司章程和组织大纲的登记为公司组成程序;
4) 至少1名董事及1名审计;
5) 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享有表决权;
6) 公司股东必须出资公司全部股份的25%。
办理外商经营执照的流程:
《外国商业法》规定流程如下(法人必须在申请表提交之日起60天内递交完全部文件):
步骤1 准备申请表和相关文件提交到商务部。 在这个阶段,如果提交的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负责的官员可能会要求检查其他文件。(文件的完整性由商业部(DBD)的在职官员进行评估。因此,根据审核外商经营执照申请的具体官员不同,要求的信息细致程度会有明显差异。此外,官员审查资料的完整性需要的时间还有明显差异,有的长达几个月。)
步骤2 申请许可证且回答问题,及时提交工作人员要求提供额外的信息和文件(如有),外国商业委员会审查该文件并考虑是否同意颁发外国营业执照。
步骤3 外国商业委员会将在 60 天内审批确认申请外国营业执照。(商业部(DBD)官员一旦批准申请,涉外商业委员会在法律约束下,必须在60天内审查外商经营执照(FBL)的申请。如果涉外商业委员会批准申请,于批准之后的15天内必须向申请人发出外商经营执照(FBL)。)
步骤4 如申请被拒绝,商务部将在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并清楚说明拒绝的理由,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拒绝信之日起 30 天内对裁决提出上诉。
补充说明:申请FBL的法人代表中需要有一名有泰国地址。
申请FBL需要的项目计划书说明:
· 业务类型,包括产品说明,内部流程的说明和操作阶段
· 未来三年的聘用员工的计划,包括职位名称,数量,国籍和薪酬
· 从外国到泰国员工的技术转让计划
· 泰国员工的培训计划
· 未来3年的业务计划
涉外商业委员会授予外商经营执照也有着相关的标准,具体的有以下几条:
· 多数泰国国有公司可能无法开展的业务类型
· 业务类型不违反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良好的道德或公共秩序
· 该业务有利于泰国经济,包括自然资源保护,能源和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企业和就业规模
· 该业务在技术转让,研究和发展方面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