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泰国的 VAT(Value Added Tax)就是“增值税”,与中国的增值税性质非常接近,但在制度设计和征收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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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VAT的基本定义
1. VAT(Value Added Tax)= 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每个生产、分销环节中增加的价值部分征收的税种。
2. 征收对象:在泰国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进口货物的个人和法人。
3. 管理部门:泰国税务局(Revenue Department)。
4. 标准税率:7%
5. 0%税率:适用于出口商品、国际服务(如国际航空/海运运输服务、向政府部门或国际组织提供的商品/服务等),需提供出口证明文件。
6. 免税项目:农产品、教育、医疗服务、宗教和慈善服务等特定领域。
二、注册要求
1.强制注册:企业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
2.自愿注册:未达门槛企业可主动申请,以便抵扣进项税。
3.注册所需材料:公司注册文件、公司执行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房产证复印件、公司信息等,材料准备齐全后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表(简称PP01),经税务局盖章后该表格可作为临时的税务登记证使用,而要拿到正式的税务登记(简称PP20),则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
三、增值税登记的申请时间
1. 在开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之日,或在准备开展经营活动期间(例如:正在建设工厂、办公楼,或正在安装机器设备)且已购买商品或接受应缴增值税的服务的情况下,经营者有权在预计开始经营日期前6个月内申请增值税登记。
2. 自年度应税收入(税基)超过180万泰铢之日起30天内,必须申请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
四、增值税的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以当月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月的进项税额。若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应缴纳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增值税。但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可选择将差额部分申请退税或结转至下个月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必须向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可申请退税或作为税额抵扣至下期(采销量大于销量时)
五、申报与缴纳
1. 申报时间:纸质申报为次月15日前,电子申报为次月23日前。
2. 缴纳方式:
(1). 以现金支付
(2). 以划线支票支付(抬头为“泰国税务局”,并划掉“或持票人”字样)
(3). 以信用卡支付
(4). 以税务智能卡(Tax Smart Card)支付
(5). 通过电子支付(e-payment) 或参与该项目的商业银行电子系统,或泰国邮政公司支付
3.滞纳金与罚款
(1). 未在法定期限内注册VAT:将被处以罚款不超过2,000泰铢的罚款。
(2). 逾期申报或缴纳:缴纳附加税,并且每月需额外支付1.5%滞纳金。
(3). 虚开发票:罚款并追缴税款,根据泰国《税收法》规定,虚开发票的刑事责任可判处3个月至七年监禁,具体刑期取决于涉案金额及行为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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